Saturday, May 31, 2008

選擇「客客對賭」項目 5/6/2008

賭博基本上是一個零和遊戲,一方贏另一方便輸,涉及的金錢只是轉移,沒有增多,所以必須明白到要在賭場贏錢,只有兩個方法,技高者勝或運高者勝,至於何者先行,阿圖偏向於後者,人定不能勝天。 

  今天和大家研究賭博遊戲中的「客客對賭」及「場客對賭」兩個前題,內裡涉及三個標誌,這題目對我們能否在博彩獲利,有很大的關連。

  標誌之一是看其是賭場做莊,還是賭客輪流做莊。賭場做莊的,就是「場客對賭」,如百家樂便是一例,雖然有限紅之設,但基本上所有賭客可同心一致,與賭場對抗。

  賭場與個別賭客,或大部份賭客相比,當然是財雄勢大,加上抽水制度,要贏賭場並不容易。至於由賭客輪流做莊的,一般是「客客對賭」如我們在噴射船上玩十三張,或在家中打麻雀,都是互相對賭,屬於「客客」一類。

  標誌之二是看其是否設置賭檯限紅,賭檯有限紅的,一定是「場客對賭」,無限紅的,屬於「客客對賭」。投注足球彩票,波會有限紅,可介定之為場客對賭,故投注賽馬,絕對沒有限紅,只由賠率下趺自動調節,屬於「客客對賭」。

  標誌之三是看其賠率的設定,與賭客下注的順序孰先孰後。如果是賭客先下注,賭場根據賭客下注的情況,再確定賠付的結構與比率,則這一定「客客對賭。」

  先前說過的賽馬、相同原理的賽狗,我們常玩的十三張,鋤大D及打麻雀,俱屬於此類,甚至近期日漸流行的德州撲克,也是由賭客之間互相廝殺,跟與不跟,與賭場無關,他們只負責監管過程及向勝方抽水。

  賭場、馬會、波會在公佈業績時,大部份都是賺錢者居多,見紅者少,利從何來不言而喻。賭場抽佣較馬會及波會低,後者動輒達到 15至20%,但前者有「場客對賭」之利,有兩瓣收入來源。

  阿圖只想籍此提醒大家,賭博的勝負,很大關係繫於選擇對手身上,「客客對賭」通常都是優勝劣敗,技高者勝,至於「場客對賭」,可說是以卵擊石,石頭永遠鑽不出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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