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February 17, 2010

老師計錯分

以下是一位同學的真實周記,可以看到同學們的心情:試終於都考完了,各科開始派卷,又會對卷。最初拿到份數學卷立即呆住了,只得四十九點五分,尚差零點五分才合格。後來細心將分數加了一遍,才發覺原來老師計錯了,把我嚇得半死。

英文科就真的很有運氣,較合格僅高一分。雖然分數不高,但能夠合格我已經很滿足。今次剛好合格,下次一定要拿高分。最可惜係經濟與科學不及格,幸好不是主科。本來預料歷史可以高分些,但是最後都只是不過不失,把我氣死了,下次一定會再加油。

雖然是求學不是求分數,我仍會經常提醒同學們,在完成作業或試題後,細心地核對一次,作用是減少不小心的錯處。因為以我自己的一個粗略計算,在同學們所犯錯誤之中,有百份之五至百份之十,是因為粗心大意而引起的。這種錯誤,令自己的成績下降半成至一成,可能是一個級數的分別了。

可惜,說了是白說,大部份同學們仍是依然故我,不喜歡做這重要的一步,或者即使有做,也是敷衍塞責,飛快的溜覽一次算了,這叫做掉以輕心。結果做了等於沒有做,大意的地方,在重看核對的過程中,仍是大意的錯過了,這些失分令人惋惜。

要知道這重要性,可能是合格與不合格之分,亦可能是升級與留級,或者進入與進入不了大學的分別,絕不是危言聳聽。既然這些錯誤並不是自己不懂,而是不小心引起,就十分不值得了。可惜的是,同學們並受過教訓,便當耳邊風,聽不入耳,到學懂時,代價就太大了。

作為老師的,我們要批改全班的作業簿及考試卷,雖然在批改時,已盡量小心處理,但畢竟動輒涉及三、四十份卷子甚至更多,錯漏是在所難免。而老師不同學生,他們只需處理自己的一份卷子,而老師責任是批閱全班同學的卷子,不可能在批改後每份重新核對。

老師改卷改到打瞌睡,或者在疲倦時失手,看漏了錯誤,或者在計算分數時出現誤差,雖然並不多見,但也不是甚麼出奇的事。但是錯誤太多,便會予同學們一個「馬虎」的感覺,並不重視他們的作業,而若是涉及到考試成績的話,後果是可大可小。

普通校內的測驗及考試,校方是不設覆卷員的,亦沒有抽樣覆核及上訴機制,一切全交由負責老師處理。事實上執行起來,亦頗為暢順,故亦沒有必要將簡單的事複雜化,基本上,大部份老師是不會感情用事,而如上文所述的打瞌睡,情況亦不多見。

遇到計算分數錯誤時,只要同學向老師指出,經過老師複實後,通常加分的要求會被接納,事情亦圓滿解決。這種情況在選擇題或數學科目上,較為容易處理,但在作文科或文字題時,老師的評分真的會較為主觀,評分的偏差性會較大,確有手鬆與手緊之分。

我的教學生涯之中,遇到的儘是要求「加分」的學生多,從未有學生拿著一張計多了分數的試卷,前來要求我減回他的分數者,這也是人之常情吧。唯一一次的例外,是一位誠實的同學,拿著試卷向我表白,分數計多了兩分,成績應該是五十八而不是六十。

我也直接告訴他:「你很勇敢,但我沒有計錯分數。我的而且確是給你六十分。有兩分是感情分,我希望你下學期會加倍努力,將這兩分還給我。我見到只差兩分便合格,因此破例給你一次機會。我很欣賞你的誠實,若能加上努力不懈,一定不會落後於人的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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