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September 1, 2009

校園驗毒計劃3/9

學校是一個小社會,甚麼事情也會發生,可幸我任教的學校,校風還算純良,既沒有黑社會份子出現,也沒有學生毆打老師的嚴重事件,至於日前在香港引起議論紛紛的學生吸毒問題,似乎亦沒有在我校出現,算是托賴,由此可見,品德教育的重要。

關於學生吸食毒品問題,我和大部份老師一樣,由於沒有接觸過毒品,又沒有接受過吸毒者表徵的訓練,因此對於這個課題,可謂所知不多,更遑論批評與討論校園驗毒計劃了,但學生吸毒與賭錢問題,確實一如洪水猛獸,不能掉以輕心。

據說,香港的校園自願驗毒計劃,主要有四個重點,第一是以抽樣方式選出,並須先得到家長和學生同意,才會進行,並不涉及強迫。第二是檢驗結果絕對保密。第三是如有學生被驗出濫藥,警方不會提出檢控,只由教師及社工跟進。

最後亦最重要的,是學校不會開除有關學生,可見計劃的出發點,是為了幫助濫藥學生,而不是懲罰他們,既然如此,其實又何必做如此多功夫,索性多作道德教育,指出濫藥的害處,並聲明自首者不但不會被罰,反而會獲得協助,如此豈非更簡單有效。

我得承認,毒品的禍害,確實會影響人的一生,對於入世未深的莘莘學子尤然,因此正確面對是值得支持,尤其是預防永遠勝於治療,當問題還未廣泛發生時,預先訂立處理的方法,絕對是辦學者應做的工作。

我校的校規,是在校內被搜出毒品,或者在校園範圍內吸食,皆會被開除學籍,至於在校外發生,則沒有明文規定,可見吸毒是一個嚴重的犯罪行為,相對於吸煙、逃學以至紋身,其嚴重性可謂無可比擬。

過去我曾在此欄分別撰寫過三個校內真實的故事,在學生洗手間內發現煙蒂,說明有同學在校內吸煙,我們不要掩耳盜鈴,大家都知道青少年吸煙的習慣,並不罕見,相比於吸毒,只屬小兒科,連政府也沒有禁止市民吸煙,不過不會售賣煙酒予未成年人仕。

對於逃學者,我們也應正面處理,與家長們合作,找出學生不上課的原因,有時是個別老師的授課方式,或處理學生的態度,影響到雙方的關係,而作出逃避,總之,問題的發生,責任並不一定在任何一方身上,宜用開明的方法處理。

No comments: